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一、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设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
三、申请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是含有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1)财政预算投资资金。
(2)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3)各类专项建设基金。
(4)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5)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
(6)国债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四、所需资料
1.项目业主对示范区发改局的申请文件;
2.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复印件(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可省略);
4.按管理权限由相应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及蓝线图;
5.按管理权限由相应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6.财政部门意见(财政直接投入的项目)
7.按环保分级管理目录,由相应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重特大项目);
8.项目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医院建设需要卫生部门的意见)。
10.项目在http://www.hntzxm.gov.cn/portal/(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五、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发展规划窗口。
八、联系电话:0731-2868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