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一、行政许可事项
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二、设立依据
国家、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三、行政许可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3.符合示范区总体规划;
4.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四、所需资料
1.项目业主对示范区发改局的申请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3.按管理权限由相应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限新增用地项目)或国土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4.按管理权限由相应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5.按环保分级管理目录,由相应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社会投资民用建筑不再做环评文件审批,社会投资生产性项目需委托单项环评。)
6.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一次性开挖动土面积超过50亩的项目);
7.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交通、水利项目应出具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9.项目在http://www.hntzxm.gov.cn/portal/(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五、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发展规划窗口。
八、联系电话:0731-2868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