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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30 作者: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6、28条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城乡规划及相关法规;

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3、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4、已审查工程设计方案;

5、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所需资料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原);

2、《株洲云龙示范区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开发、设计)资质(复);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用地红线图(复);

6、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动产证或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核原件);

7、公示结论报告;

8、放线定位测量图、建设工程放线审核表(原);

9、交通影响评估书(原)(规定需要做交评的项目);

10、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书(原)(规定需要做日照分析报告的项目);

11、建筑面积复核报告,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原);

12、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建筑报建图册(原、电子版刻盘);

13、其他相关图件、文件(复)。

五、收费标准:住宅类130.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户类130.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类173.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窗口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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