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6、28条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城乡规划及相关法规;
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3、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4、已审查工程设计方案;
5、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所需资料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原);
2、《株洲云龙示范区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开发、设计)资质(复);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用地红线图(复);
6、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动产证或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核原件);
7、公示结论报告;
8、放线定位测量图、建设工程放线审核表(原);
9、交通影响评估书(原)(规定需要做交评的项目);
10、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书(原)(规定需要做日照分析报告的项目);
11、建筑面积复核报告,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原);
12、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建筑报建图册(原、电子版刻盘);
13、其他相关图件、文件(复)。
五、收费标准:住宅类130.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户类130.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类173.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窗口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