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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9 作者: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1条

三、申请条件

1、不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

2、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

3、不影响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

4、不侵占绿地、水面和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活动场地的;

5、不侵占电力、通信、人防、气象观测、防洪保护区域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

6、没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7、申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报告(原);

2、《株洲云龙示范区规划局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

4、使用土地权属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动产证或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

5、临时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效果图、建筑单体图及其电子版);

6、公示结论报告;

7、相关部门意见;

8、放线定位图、测量放线报告、建设工程放线审核表;

9、自行拆除承诺书。

五、收费标准:否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窗口

八、联系电话: 0731-286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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