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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30 作者: 字体: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办理依据: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受理条件:

来源合法,面积准确,四至清楚,相邻单位、个人不存在纠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收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 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六、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

七、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八、办理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国土建设窗口

九、咨询电话:0731-28689712  0731-2862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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