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
三、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书面申请(1份原件);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文字版(2本)、电子版;
4.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书面合同(1份复印件,需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5.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专家审查意见(1份原件,各审查专家需签字);
6.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设项目,需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申请表(1份原件);
7.报告书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情况说明(1份原件,仅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30日。
七、办事地点: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国土建设部窗口
八、联系电话:0731-28689712
0731-2862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