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一、办理事项: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二、办事指南重点要素
一、办理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申报
对前期有关手续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管理系统”,网址上:http://www.hutzxm.gov.cn)办理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竣工联合验收;对前期有关手续非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消防管理系统”,网址:hnxfys.hunanjs.gov.cn)申请办理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和抽查申请
对前期有关手续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消防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消防备案;对前期有关手续非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消防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消防备案。
三、办理过程
(一)消防验收(针对特殊建设工程)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附件1)消防验收申请表(附件2),要求信息齐全、完整;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要求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符合以上条件的,窗口予以受理,出具《特殊建设工程验收申请受理凭证》(附件3)。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窗口出具《特殊建设工程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附件3),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验收合格的下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附件4)
( 二)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针对其他建设工程)
需提供的资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附表5),要求信息完整;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建设单位申报的备案材料,符合以上条件的,窗口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附件6);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窗口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附件6)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备案项目实行抽查制。按规定比例被抽中的建设工程,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后,填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附表7)方可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下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附表8)。
(三)备案抽查比例
其他建设工程按照人员密集场所50%、其他20%的抽查比例,在“消防管理系统”随机抽号确定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办理时限
(一)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办理时限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审查,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二)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和抽查办理时限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其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后,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复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
五、办理结果的出具方式
(一)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办理结果出具方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消防管理系统”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即时向社会公示。
(二)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和抽查办理结果出具方式
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应通过“消防管理系统”形成备案检查综合评定意见,将备案检查综合评定意见及相关材料呈报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备案检查不合格的,出具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备案检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备案检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填写备案复查基本情况记录表,通过“消防管理系统”出具备案复查意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申请人可在“消防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上述办理结果文书。
六、联合验收衔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作为竣工联合验收内容。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附件1)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附件2)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址 |
类 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总建筑面积(m2)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技术服务机构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
审查合格日期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
制证日期 | ||||||||||||||||
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
(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 |||
一、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三、工程监理情况 |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
月 |
日 |
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 |
月 |
日 |
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备注: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附件3)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 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 消防验收申请表;
□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 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 项材料。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附件4)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 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附件5)
编号: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址 |
类 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总建筑面积(m2)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 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 话和座机)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技术服务机构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 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
制证日期 | ||||||||||||||||
建筑名称 | 结构 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面 积(m2) | 建筑面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
(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 |||
一、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三、工程监理情况 |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
月 |
日 |
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
日 | |
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备注: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附表6)
: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验收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 1. 消防验收备案表;
□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备案:□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上列第 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 项材料。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附表7)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备案表编号 | 备案凭证文号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复)查结果通知书文号 | ||||||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技术服务机构 | 设计单位 | 工程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附表8)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 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备案申请表编号: ;备案凭证文号: )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
□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你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填 表 说 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 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 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 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 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 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9. 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 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 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 填写。
1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2.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