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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政府投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31 作者: 字体:

一、办理事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政府投资)

二、办事指南重点要素

1、设定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三条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2)、《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细则>的通知》(株建联字〔2020〕1号)。

3)、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城乡规划管理一般规定(修改版)》的通知(株云龙管发〔2015〕15)中的第(三)条的节能规定(新建社区和功能组团建筑要求60%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30%达到绿色建筑二星标准,10%达到绿色建筑三星标准。公共建筑均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

2、申请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应按照附件1提供完整材料。                                

3、办理机构株洲云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收费标准

5、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6、经办人联系电话0731-28820117

7、办理材料见附件1

 

 

 

 

附件1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收件标准

办理方式及材料信息获取方式说明

形式数量

收件说明

必要性及描述

1

基本

材料

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

原件l

按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

申请人提交

复印件l(验原件)

申请单位在复印文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3

规划用地条件,规划部门审查联系单

申请人提交

l

需要加盖规划设计单位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4

 

 

基本

材料

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申请易地建设项目提供);

 

申请人提交

l

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5

勘察、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申请人提交

l

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6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申请人提交

复印l

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要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备注:申请资料复印件每页均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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