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政府投资)
一、办理事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政府投资)
二、办事指南重点要素
1、设定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三条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2)、《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细则>的通知》(株建联字〔2020〕1号)。
3)、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城乡规划管理一般规定(修改版)》的通知(株云龙管发〔2015〕15号)中的第(三)条的节能规定(新建社区和功能组团建筑要求60%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30%达到绿色建筑二星标准,10%达到绿色建筑三星标准。公共建筑均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
2、申请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应按照附件1提供完整材料。
3、办理机构: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收费标准:无
5、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6、经办人联系电话:0731-28820117
7、办理材料:见附件1
附件1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收件标准 | 办理方式及材料信息获取方式说明 | |||
形式数量 | 收件说明 | 必要性及描述 | |||||
1 | 基本 材料 | 《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 申请人提交 | 原件l份 | 按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2 |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复印件l份(验原件) | 申请单位在复印文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 |
3 | 规划用地条件,规划部门审查联系单 | 申请人提交 | 原件l份 | 需要加盖规划设计单位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 |
4 |
基本 材料 | 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申请易地建设项目提供);
| 申请人提交 | 复印件l份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
5 | 勘察、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申请人提交 | 复印件l份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
6 |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复印件l份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必要 | 现场办理:申请人现场提交 | |
备注:申请资料复印件每页均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