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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6 作者: 字体:

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美泉社区锦云科技公司电石厂内

建设单位

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星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赁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美泉社区锦云科技公司电石厂空置厂房,建设“湖南塑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年产100吨塑料封边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挤出废气、印刷烘干及清洁废气、涂胶废气、食堂油烟。营运期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限值;印刷烘干及清洁工序VOCs、二甲苯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A.1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挤出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由周边居民做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溶剂包装桶、废印版、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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