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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1500吨工业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4 作者: 字体:

年处理1500吨工业零配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株洲杭泰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吨工业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处理1500吨工业零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新街78

建设单位

株洲杭泰热处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株洲汽车零部件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建筑,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630m2,同时租赁两间办公室以及两间员工休息室作为辅助办公用房。

租赁生产车间原为株洲汽车零部件实业有限公司传动轴车间,由于原企业经营不善致使该车间为空置状态,故本项目建设方租赁其车间,在原企业业主允许的情况下,改建其车间屋顶结构,由原砖混结构改建为钢架结构。设置有热处理加工区、抛丸加工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年处理1500吨工业零配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依托株洲汽车零部件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雨水管网系统,项目所在地雨水就近进入排水沟,汇入龙母河水系,最终进入湘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生活污经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龙母河,最终汇入湘江。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淬火水蒸气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淬火水蒸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外销合理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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