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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激光防护涂层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 字体:

高能激光防护涂层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高能激光防护涂层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能激光防护涂层材料研发基地

建设地点

湖南株洲经济开发云龙总部经济园A6

建设单位

湖南同裘镭盾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长沙健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76.58m2,总投资2500万元湖南同裘镭盾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经济开发区云龙总部经济园A6栋厂房建设高能激光防护涂层材料项目研发实验基地和办公总部,主要为14层楼,12楼留待以后视情建立实验室3楼主要用于搭建涂层材料的实验研发专用实验室;4楼为办公区。实验室分别用于涂料制备工艺优化(纳米粉末合成)、涂料制备工艺优化(喷涂工艺)、制备工艺放大(纳米粉末合成放大)和应用性能测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主要来自于涂料制备工艺优化中纳米粉末合成实验和制备工艺放大中纳米粉末合成放大实验,涂料制备工艺优化中喷涂工艺实验和应用性能测试不产生废气。实验废气主要源于加料卸料和反应过程中实验试剂的挥发,主要污染物为少量乙醇和氨气,其中乙醇用非甲烷总烃表征,实验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乙醇(用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见下表。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仪器冷却废水和实验室日常清洁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仪器冷却废水、实验室日常清洁废水的混合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水经园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云龙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排入龙母河,最终进入湘江。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离心机、风机、磨球机等,噪声源强度为60-80dB(A),均为固定声源。通过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实验室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涂料粉尘、涂料的载体、纯水机废滤芯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 后交资源回收类公司回收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液、废化学试剂、其他沾染性废物等,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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