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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8 作者: 字体: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株电〔2021〕2号)和《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现等问题。

责任单位: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目标: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解决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

受理部门: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0731-28689680

联系地址:株洲经开区管委会云龙大道88号大楼412办公室

 

                                   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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