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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8 作者: 字体:

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

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5099号云龙总部经济园E5103

建设单位

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0815日,主要生产橡胶、塑料制品及配套机械零配件株洲市溢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30万元,购买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5099号云龙总部经济园一BE5103号的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运营,总建筑面积约为439.27m2,实用面积367.62㎡,项目于20178月建成运营后,形成年产4吨橡胶密封件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总部经济园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置,最终汇入龙母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料、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由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纤维过滤(处理效率9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0%+21m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限值和表2中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由沉降(效率80%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声环境影响分析:厂界昼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包装固废、边角料、修边废料、不合格产品为一般固废,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按照固体废物属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在厂区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并加强管理。

土壤地下水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在管理方面应严加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治风险物质暂存和处置过程中因物料泄漏造成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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