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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蓝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轨道车辆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26 作者: 字体:

株洲蓝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轨道车辆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蓝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轨道车辆配件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轨道车辆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创智城智能终端产业园15栋101、103、201、301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株洲蓝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云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蓝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建设轨道车辆配件项目项目位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创智城智能终端产业园15栋101、103、201、301标准厂房,建设单位已与湖南云创智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购买协议。项目总占地面积15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喷漆区、烘干区、打磨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年生产轨道车辆配件2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废弃物和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弃物、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项目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云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地表水造成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废气、打磨粉尘和机加工粉尘,其中底漆房(2间)喷漆废气共用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 UV光解+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排放;面漆房(2间)和烘干房喷漆烘干废气共用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 UV光解+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监控点处 1 h 平均浓度值、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 2017)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及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滤筒除尘器处理+ 1#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机加工粉尘通过加强厂区通风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

3噪声: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用消声、隔音、减振、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定期进行回收外卖;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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