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云环表[2021]14号 |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 大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
2 | 株云环表[2021]15号 |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 盘龙学校建设项目 |
本公示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