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龙母河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经开区龙母河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经开区龙母河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经开区龙母河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洲市云龙示范区中部,莲花路以西,云海大道以北,云天大道以南 |
建设单位 | 株洲云龙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株洲经开区龙母河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新建工程(为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1142.8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入口广场铺装工程、花海秘境、水生植物园、七彩公园景观工程、湿地绿洲、水生植物展馆工程、配套道路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及给排水亮化及弱电工程,相关配套道路及桥梁工程含云海大道(含桥一座)、莲花路(含桥一座)、云天大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保: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车辆不得在工程沿线水体进行清洗;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租用地产生,废水经现有生活设施(四格净化设施)收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湿地蓄水前,认真做好湿地淹没区的清理工作。废气:实行围挡作业;出入口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对出入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运输;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遵循《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6条新规及八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固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生态: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保:1、废水:禁止区域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雨水尽可能的利用,加强湿地植被管理养护;项目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随后经排至云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2、废气:项目停车场设置指示牌引导外来车辆停放减少怠速,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绿化。洗手间设置送、排风系统对空气的更新,工作人员每天清洁、定期消毒等措施。生活垃圾袋装,日产日清。3、噪声:停车场各出入口路面采用低噪声路面,站场内减速禁鸣,加强绿化,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人们环保意识。项目拟在水泵、风机、变压器等设备选型时将充分考虑噪声指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装置。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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