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福娭毑湘菜食材股份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省福娭毑湘菜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福娭毑湘菜食材股份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福娭毑湘菜食材股份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镇云峰湖村新建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福娭毑湘菜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12.75亩(约8500㎡),设有腌腊肉制品厂、魔芋粉丝厂、精炼植物油厂和豆腐厂,建筑面积约4500㎡,其中魔芋粉丝厂车间建筑面积约2000㎡,腌腊肉制品厂车间建筑面积约1000㎡,精炼植物油厂车间建筑面积约1000㎡,豆腐厂车间建筑面积约500㎡。项目可年产魔芋粉丝380t、植物油80t(其中菜籽油30t,茶油50t)、腊菜55t(其中腊羊肉腊牛肉腊猪肉制品40t、腊内脏制品5t、腊鸡腊鸭制品10t)、豆腐制品550t(其中新鲜豆腐250t、油豆腐300t),合计1065t/a。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成并投产使用,项目整改施工的内容较为简单,本环评不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蔬菜基地施肥;腊制品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亦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标准限值后全部用于果林、蔬菜基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锅炉废气经采取布袋除尘+20m排气筒排放后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腊制品熏烤废气经排气扇抽排至炕房楼顶无组织排放;豆腐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通过加强车间抽排风处理,以减轻生产车间异味对车间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距离居民较远,其恶臭气体不会都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对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豆腐渣、麸饼、植物油滤渣收集后外卖;炉渣定期由周边农户拖走用于耕地施肥;油炸废油由专业公司负责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添加熟石灰消毒后用于蔬菜基地、果林施肥。本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