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氮氧传感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
新型氮氧传感器开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型氮氧传感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型氮氧传感器开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红旗北路68号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200万元在集团总部(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68号)建立研发试验室,用于氧化锆芯片的开发;在公司物流二楼、三楼建立生产车间,年产氮氧传感器100万片,购置生产设备流延机、裁片机、印刷填孔机、自动叠片机、切片机等,并建立400平方恒温恒湿无尘室满足生产需求。该项目已于2020年5月在株洲元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文号:株云龙发改备[2020]2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过程无废水产生,员工大部分采用厂内调剂,新增用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深度处理后汇入湘江,故本项目对湘江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基本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敏感点散户居民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行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卖或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固废在厂区内危险固废暂存间分类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