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2020年12月29日~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云环表[2020]18号
| 株洲云龙示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株洲云龙示范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2 | 株云环表[2020]19号 | 株洲九方制动设备有限公司 | 贯通道、风道扩建项目 |
3 | 株云环表[2020]20号 |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直供燃气管道工程 |
4 | 株云环表[2020]21号 | 株洲云冶建设管理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云龙示范区寺湾路(云龙大道一升龙大道)新建工程 |
本公示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