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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0 作者: 字体:

湖南株洲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株洲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株洲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文荟社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森思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2328.18m2,总建筑面积706.8m2,罩棚面积625m2,站房面积394.3m2,建筑占地面积797.15m2预埋四个(31柴)地埋式储罐,其中130m3柴油罐、130m392#汽油罐,125m395#汽油罐、120m398#汽油罐,总储油量90m3(柴油折半计入容积),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全自助加油机共4台。预计加油量:6000/年,其中汽柴比:汽油/柴油=60/40。本项目设洗车场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及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废水中CODSS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废水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废气: 汽车尾气直接排入大气,且排放量小,空气流通顺畅,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柴油发电机采用低硫柴油及加强通风方式,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采取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进行密封式回收,根据估算模式结果,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46m,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且外界环境容量较大,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大气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影响轻微。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噪声主要为车辆、加油泵、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65-85dBA),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固废: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清罐废水、隔油池清理产生的废油渣和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当即带走;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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