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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2 作者: 字体:

2020年1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云环表[2020]16

株云环表[2020]16号  红创


 

株洲红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游乐设施零配件加工项目

本公示自2020年122日至2020年1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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