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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20 作者: 字体:

2020年7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云环表[2020]9号

株云环表[2020]9号   迎宾大道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湖南株洲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本公示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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