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邹孟光废塑料加工厂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邹孟光废塑料加工厂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荷塘区红旗北路火花塞厂旁边二手车市场里面吉利汽车4S店旁边,一个塑料加工厂污水直排、噪声污染。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部。
整改目标: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
经后续监察,该企业已经停止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联系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大楼316办公室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