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交办问题: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响塘社区大塘坪组,示范区租赁田5年,破坏了生态环境,把水泥管、片石埋在田里,担心租赁过期,难以恢复,农田无法耕种。
责任单位:云发集团
整改目标: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云龙示范区太平桥、响塘避灾农业项目学林办事处响塘社区大塘坪组用地范围内,共有多年前废弃的4节电线杆(为问题中提到的水泥管)和3个电线杆基座砼块(为问题中提到的片石)因杆线迁移未及时清理出农田,挖掘机已将多年前废弃的4节电线杆和3个电线杆基座砼块清理出农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联系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大楼316办公室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