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交办问题:云龙示范区华强路与云峰大道交叉口有一个涵洞被附近的安置小区(榕树花园)生活污水污染。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部
整改目标: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根据规划,该区域污水排入云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云龙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年底建成运行。接该区域污水主干管上游已建设完成,待污水处理厂运行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该污水接入污水主干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联系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大楼316办公室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