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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5 作者: 字体: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件整改情况

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交办问题:株洲龙头铺镇卫生院对面垃圾收集箱垃圾气味难闻、污水流入居民家,影响市容。

责任单位: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整改目标: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经过现场调查,垃圾箱摆放位置离居民小区不远,地面有污渍。要求该路段责任保洁公司蓝天物业立即将垃圾箱拖离此区域,另找位置摆放,并清洗地面。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1015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联系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管委会大楼316办公室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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