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名流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美好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株洲名流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美好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将于近日内审批《株洲名流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美好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来信进行反应。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美好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龙头社区,云霞大道与龙虎路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单位 | 株洲名流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株洲名流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与改革局进行备案(株云龙发改备[2018]4号),投资50000万元,拟在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龙头社区,云霞大道与龙虎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美好新材料生产基地,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19.96亩,总建筑面积为81246m2,新建厂房一栋,综合办公楼一栋,门卫室两个和设备房一栋。项目主要生产双层墙、叠合楼板及异型构件(楼梯、阳台板、空调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并在严格按要求落实环评出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尽量使用清洁的燃料降低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或车辆冲洗;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噪声的影响;建筑施工垃圾能回收的部分加以回收利用,其余部分根据市政有关规定,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路线及要求,运至指定位置堆放。 营运期: ①水环境影响:在区域管网接通前,项目不得进行生产,或必须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区域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搅拌机用水,废水不外排;养护区设置导流沟将蒸汽冷凝水引入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后再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另外,厂区内建环形集水沟,对场地内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及洒水降尘。本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原材料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水泥筒仓库底和粉煤灰筒仓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筒仓顶呼吸孔均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沙石卸料前会对运输车内的沙石进行洒水抑尘,物料堆场定期洒水降尘。 ③噪声的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源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边角料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出售;废水中的沉渣主要为砂石料、混凝土颗粒,通过砂石分离器分离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除尘粉尘为粉状物料,其成分和使用的原材料一致,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液压油、矿物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用专用容器盛放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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