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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大道(樱花长堤—升龙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8-16 作者:国土建设部 字体:

 

云天大道(樱花长堤—升龙大道)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云天大道(樱花长堤—升龙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天大道樱花长堤—升龙大道)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道路位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母河生态新城内,西起樱花长堤,东至升龙大道,全长约0.2km
建设单位
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龙示范区龙母河生态新城内,拟建道路西起樱花长堤,东至升龙大道,全长约0.2km,属城市主干道,路幅红线宽40m,设计车速50km/h,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等,项目施工期为5个月,2018年1月-2018年5月。项目总投资344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噪声: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堆场车辆遮盖、及时清运、道路硬化等措施,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洒水抑尘,尤其在敏感目标附近时应加大洒水力度,最大限度减小扬尘影响范围。工地周围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围挡与地面、围挡与围挡之间密封
营运期:道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来源于路面雨水对沿线水体的污染。本项目周边远期规划公园绿地和农林用地,起点西北侧和终点东北侧规划有居住用地等,道路敷设的污水管网远期接管进入云龙水处理厂。针对运营期区域生活污水,本环评建议:两厢地区开发后,云龙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未建成运营,开发单位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在云龙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成后,本项目区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管网,本项目周边产生的污水可直接进入该道路的污水管网,进入樱花长堤污水干管最后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从长远考虑,本项目噪声预测断面远期在距道路42m以内噪声超过2类标准,为了避免道路运营远期交通噪声的影响,在今后规划实施过程中,为了保护沿线规划区内的敏感点,应不在道路红线42m内设置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52日接受委托本次公众参与的形式有发放公众调查表、进行现场公示、网上公示与报纸公司,充分保证了公众参与的透明度。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公众调查表17份,团体调查表2份,全部收回,100%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广,方法适当,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项目附近主要受影响群众,公众参与调查表回收率高,调查结果公正客观。为此,评价决定采纳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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