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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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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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大道(华强路-樱花长堤)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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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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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位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母河生态新城内,建设范围西起华强路,东至规划樱花长堤,长约1.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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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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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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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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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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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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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云龙示范区龙母河生态新城内,西起华强路,东至樱花长堤,起止桩号为K0+000~K1+540,全长约 1.5km,路幅宽40m,设计车速 50Km/h,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6车道。沿线共设置1座人行天桥(中心桩号为K1+005处)以及2座人行地下通道(中心桩号分别为K0+252及K1+488处),无桥梁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地下地道、人行天桥、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给水、燃气、电讯等管线工程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本项目设计时预留了上述管线的位置,待本项目建设时,建设单位与上述管线部门进行协调,届时上述管线将与本项目建设同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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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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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噪声:产生的各类机械施工噪声,拟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禁夜间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拟采取分类回收、安全处置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堆场车辆遮盖、及时清运、道路硬化等措施,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洒水抑尘,尤其在敏感目标附近时应加大洒水力度,最大限度减小扬尘影响范围。工地周围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围挡与地面、围挡与围挡之间密封。
营运期:道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来源于路面雨水对沿线水体的污染。本项目周边远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道路敷设的污水管网远期接管进入云龙水处理厂。针对运营期区域生活污水,本环评建议:两厢地区开发后,若云龙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未建成运营,开发单位需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在云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后,本项目区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管网,本项目周边产生的污水可直接进入该道路的污水管网及华强路污水管网,直接接入云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从长远考虑,本项目噪声预测断面远期在距道路36m以内噪声超过2类标准,为了避免道路运营远期交通噪声的影响,在今后规划实施过程中,为了保护沿线规划区内的敏感点,应不在道路红线36m内设置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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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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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5日和3月10日开展第一次公示,主要包括第一次网络公示和报纸公示;2017年4月10日开展第二次公示,主要包括现场公示、在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发放个人和团体公参调查表。本次共发放个人公参30份,团体公参2份,共回收32份,回收率100%。
根据公参统计结果,道路沿线受影响居民及团体均支持该道路建设,并希望尽快建设该道路。认为该道路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道路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希望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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