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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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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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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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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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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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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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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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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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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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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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购买云龙示范区云龙总部经济园E4栋2楼厂房,实施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建设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为了企业远期发展,总部经济园将本栋标准厂房的3-6层作为鸿亿龙的发展预留用地,食堂依托项目北面的园区食堂。项目投产后年产100t液晶显示与发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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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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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的工艺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只需定时添加,不外排。近期,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龙母河,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远期,经园区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龙母河。设备冷却水和软化水循环使用,车间地面保洁废水收集回用,不外排,沉渣回用于生产系统。
2、废气:项目氧化工序设备降压废气导入水池;还原工序排放的废气由专用导管导出车间排空;焙烧工序产生的水汽及铟氧化工序排放的氢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由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排出。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凉水塔、风机、泵、空压机等。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配套消声器、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工程生活垃圾依托云龙总部经济园环卫设施,转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真空融化、蒸馏产生的固废作为副产品外卖;阳极泥回收用于生产系统;软化水制备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进行更换并回收;拖地废水沉渣回用于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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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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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共发放调查表27份,回收27份,其中个人调查表26份,团体调查表1份,被调查人员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必须坚持清洁生产的原则,按报告书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运行时段环保措施的到位,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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