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生产配套项目(含智能化车间、智能化仓库、职工食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生产配套项目(含智能化车间、智能化仓库、职工食堂)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完善生产配套项目(含智能化车间、智能化仓库、职工食堂)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完善生产配套项目
(含智能化车间、智能化仓库、职工食堂)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红旗北路68号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2800万元在株洲市红旗北路68号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为完善生产配套项目(含智能化车间、智能化仓库、职工食堂),总建筑面积15600m2,拟建新建一个智能化仓库(5F);改建厂区现有职工食堂(2F);改建厂区内现有的两个单层后序加工车间,将其合并为一座智能化车间(3F)。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沿线水体,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对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期合理安排,尽可能选在干季进行施工等其他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的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交通运输车辆减噪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应按《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处置;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装运泥土时一定要加强管理,严禁乱卸乱倒。
营运期: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艺过程无废水产生,员工采用厂内调剂,无新增用水及生活污水产生,故本项目对湘江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营运期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来源于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智能化车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由于本项目改后的智能化车间以及职工食堂较之前相比,未增加能源消耗以及产能,因此无新增废气产生。
故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只要做好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大不。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