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烟墩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烟墩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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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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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墩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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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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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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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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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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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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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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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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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西起官典路,东至云龙大道,道路总长1.73km,路幅宽度24~28m, 设计速度40km/h,工程总投资19860.81万元,于YH0+600处预制梁直跨式桥梁跨越官典坝西支流,于YH1+050处预制梁直跨式桥梁跨越官典坝中支流,于YH1+640处预制梁直跨式桥梁跨越官典坝东支流。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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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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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淋浴污水、洗涤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等施工生活污水;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以及水泥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等施工生产废水。本项目施工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划粪池等处理后由村落排水沟排放或用于附近农田灌溉。鉴于本工程靠近龙头铺镇区;本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机械可以利用当地既有机械修配厂进行维修,以减小工程施工期间因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污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附近的官典坝中支流。
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沥青烟和燃油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1)在道路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2)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为非稳定态源。建议在该距离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建设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4、固废:拟建道路施工场地不设食宿,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筑路的废弃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均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交由渣土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线路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筑路物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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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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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的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3份(个人30份,含拆迁居民7份,团体3份),回收33份,回收率100%;100%的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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