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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兴隆商贸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12-28 作者:国土建设部 字体:

 

株洲兴隆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兴隆商贸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兴隆商贸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兴隆商贸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兴隆山社区燕子组
建设单位
株洲兴隆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株洲兴隆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建设,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兴隆山社区燕子组,总占地面积:23435.91 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94F商业楼及配套公建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来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建立围挡以及使用混凝土的原材料等措施;废水来源主要是施工员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临时厕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统一收集交于周边村民利用;施工废水根据地势高差,流入地势低处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本项目施工过程洒水抑尘。噪声来源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设备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在北面离敏感区域较近处设立临时隔音板、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模板撞击声等非正常作业产生的突发噪声。建设施工期间会产生建筑垃圾,如废弃建筑材料如水泥、砖瓦、木材及其他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这些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可调运到需要填方的施工工地用于回填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废气主要来源为汽车尾气,通过汽车通道设计合理,减少了汽车在车库内怠速行驶时间。考虑到未来餐饮企业入驻后,预留的餐饮企业专用排烟通道至高空排放,本环评不对餐饮废气作评价,商家入驻时由有资质单位另行环评。废水主要来源为商场生活污水,经综合分析论证项目废水排入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可行,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将对项目的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白石断面。噪声主要来源于公建配套设施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在经过减振、消声以及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排放标准限值。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只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做好废物处置工作。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在采取一定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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