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路(玉龙路-云霞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卧龙路(玉龙路-云霞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卧龙路(玉龙路-云霞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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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卧龙路(玉龙路-云霞大道)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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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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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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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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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卧龙路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呈南北走向,南接玉龙路,北至云霞大道,全程约1.95公里,规划定性为城市次干路,路宽约30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不含自来水、燃气、电讯等管线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31208.1 万元。总工期为2年,拟定2015年12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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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道路施工过程中路基挖、填方作业时因开挖扰动地表,原有表土与植被之间的平衡关系失调,表土层抗蚀能力减弱,在雨滴打击和水流冲刷作用下易引起水体浑浊,使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范围一般为排水口下游500m。随着距离的增加,对水质的影响逐渐变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地面植被的恢复和防水土流失措施的实施,这种影响将大大降低。此外,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沿线水体或受降雨冲刷以及施工物料堆场受暴雨冲刷也会引起地表径流污染,对沿线两侧水体产生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设隔油池和沉沙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同时应注意粉末状材料的保管,尽量将这些建材堆放在固定永久征地范围内,并远离水体,防止由于保管不善或受暴雨冲刷等原因进入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 2.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沥青烟和燃油尾气。主要产污环节分别包括:a、施工粉尘、堆场粉尘、建筑拆迁粉尘;b、沥青混凝土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c、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以及各类施工机械运行将产生少量以CO、CO2、NOx、THC、烟尘等为主的燃油尾气。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长,对学校的正常教学会带来一些影响。因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以上路段可考虑在节假日进行施工,如不可避免要在上学期间施工,需在施工路段做好洒水、堆场屏障等措施,以降低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和废气对学校的影响。拟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 3. 噪声:本工程施工期间需要使用较多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这些机械设备运行时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对沿线附近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的正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4. 固废:本工程需拆迁建筑物4785m2,拟采用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迁。根据类似拆迁工程类比调查,在回收大部分有用的建筑材料(如砖、钢筋、木材等)后,每平方米拆迁面积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0.1m3(松方),则建筑物拆迁将产生建筑垃圾478.5m3。目前,建设单位尚未确定建筑垃圾的处置地点,本环评要求:建筑垃圾优先用于本项目及沿线建设项目的路基压填,多余的建筑垃圾交由渣土公司处理处置,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处置等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0]35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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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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