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大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大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大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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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株洲大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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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龙头铺镇兴隆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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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大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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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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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原预留的1278.56m2厂房内布置一条叉车变速器壳体产品生产线,利用原有设备2台(套),新增32台(套)设备,生产15000台(套)/年叉车变速器壳体产品。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61万元,环保投资3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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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机加工强度小,加工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运行结果表明,本项目粉尘的无组织排放主要在加工车间内,没有造成车间外环境空气出现超标点。 废水:包括废切削液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切削液先经破乳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切削液和清洗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水渠汇入白石港,最终排入湘江,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噪声:项目新增设备主要布置在二号车间预留厂房内,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钻床、加工中心等设备,在采取室内安装,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预测的噪声值在厂区东面不能达到标准要求,要求厂区夜间不能生产,同时设置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为本项目所车间东厂界外2m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不得有居民点。 其他:危险废物送至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与其签订处置协议),由具有防渗漏设施的专用车辆运输。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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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