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株洲新奥职教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株洲职教城能源系统第一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8 作者: 字体:

株洲新奥职教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株洲职教城能源系统第一阶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奥职教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株洲职教城能源系统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289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职教城能源系统第一阶段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职教城

建设单位

株洲新奥职教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927.16 m2,总建筑面积1011.93 m2。进行能源站及相应管网建设。规划安装215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分布式能源站制冷季节最大用电负荷约2866kW,制热季节最大用电负荷约1907kW。本项目管网从能源站沿龙母河东侧引至规划四路,然后向西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北侧的规划二路分布,向东沿龙母河西侧分布,再沿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北面分布。管网总长度为4337.4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噪声及废水污染影响,在施工完成后这种影响即消失。

营运期生产用水均为补充水,不外排,能源站职工不在站内食宿,废水主要来源于能源站内工作人员办公生活污水。污水排至化粪池,经其消化处理后,排至职教城污水管网,送至职教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职教城,不外排。项目采用河水作为水源,其换热后的退水属于清下水,可以直接排放。项目将主要噪声设备(制冷、水泵、水处理设备、配电间、发电机)安装在能源站一层,各设备间房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项目内地表绿化植被吸声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脱水干泥沙可按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员工生活垃圾2.19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由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区域环境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所有受访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实施,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及环境有利;

分享: